1、起源 |
當舖的由來,據說是一個囚犯發明的,所以當舖的欄杆和門柵,就像監獄一樣。說是某個朝代有個姓王的罪犯,被刑部科判為終身監禁,由於坐牢的時間長,熬成了個小牢頭,可以管轄很多犯人,王就在監獄中勒索銀錢,買賣食品百貨,又讓坐牢的囚犯賭博,輸錢的就買他的物資抵欠,時間一長,這個姓王的就積蓄下一筆不小的錢,遇到赦免出獄後,就開了個“小押當”,門前用大字寫上“指物借錢,無論何物均可抵押,物值十而押五,從扣利息,幾個月為期,期滿不贖,即變賣折本”,最後生意發達,並逐漸擴大蔓延開來。
據考證,清朝光緒年間,舊北京的當舖不過二十家左右,還必須要有官發的“當帖”,每年按期納稅,才能正常開張營業。所那時的當舖,帶有點半官半民的性質,鋪中的伙計,也是個個神氣十足,不像其他行業的伙友那樣滿面和氣。並時常藉仗官勢壓平民百姓,以致於與一般平民結下了冤仇,每遇事變發生時,就有人集夥搶砸當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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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行規 |
當票的式樣,都是用專用的皮紙製成,上面印著藍色的模糊字跡。當舖在填發當票時,所寫之字,也是用一種專門草字寫成,局外人很難認識。凡是初入當舖的學徒,必須首先要練習寫好這種怪字。對所當物品,故意降低原物的成色,如新衣必寫“油舊破孔”或“油舊破補”;皮衣必寫為“光板無毛”、“缺襟短袖”;呢絨衣服必寫為“呢布大襖”;無論金銀手錶,必寫為“銅馬錶”;玉器必寫為“假石”,硬木梨檀必寫為“柴木”。且所寫之字,皆僅寫一半,如襖為“夭”,棉為“帛”,皮袍為“毛夭”,凡此種伎倆,都是為了欺詐前來典當的人。
舊社會當舖內收當的規矩,仍是用銀兩計算,所謂拐零抹底,原物能當一元的,只定五錢、六錢,以至六錢五,能寫八錢的,也不寫成元。當時每一兩銀子折合銅元五百枚,贖時則需合五百二十枚,押當者因急於用款,也顧不得計較,只得任其折算宰割還有更心貪狠毒的,在折算銅元時,當進時為九八折,贖出時則要收滿錢,每月利息三分,朝當夕贖,也要扣息一月,當月過了五天,則加息一個月,二十四個月為一滿,到時候還不能贖出,即被當舖變賣,有包袱的,連包袱也為當舖所有了。
當舖中多用徽話交談,如數字“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”,當舖的伙計們則稱呼為“搖、按、瘦、掃、尾、料、敲、奔、角、杓”,如一吊錢,就稱稱“搖的齊”,對人,則稱之為“饒”,姑娘稱為“官妞兒”,老太太稱“勒特特”,東西稱為“端修”,什麼東西就叫“楊木端修”。如有某個年齡大的婦人去當東西,經過甲伙計看過了,講定一元,老婦人要求多計,結果交易不成,老婦人又換另一人拿著這件東西再去當時,這件東西已被甲伙計做有記號,甲當即以徽語告訴乙伙計:“照個勒特特的端修搖款齊”,乙就明白了“這個老太太的東西一吊錢”,於是只寫六錢,最多仍是一元,決難再加分文。
典當行業的營業時間以秋冬兩季為最佳,其行業中有“春添本,秋回利”之說,這是因為股東都是春季入本,到秋冬兩季就能得利,這是因為春夏當皮棉,其當本就高,秋冬當單夾,其當本就少。故老北京俗諺有“皮頂棉,倒找錢,棉頂夾,倒找嘎,夾項單,倒拐彎,單頂棉,須加錢,棉頂皮,乾著急”,這是當舖常年經營的口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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